服务标准:
1、交通标准:全程空调旅游车。每人一正座。
2、住宿标准:全程入住酒店双人标准间/三人间,(单男单女尽量安排住3人间/拼房或客人自补房差),单房差:150元,团队中单男单女,在无法拼房时安排三人间或者加床或由客人补单房差。当地的住宿条件有限,请游客理解,其住宿条件不可以与城市住宿条件相比较;
3、用餐标准:全程用餐5早7正(10人一桌,8菜一汤,10元/人,不含酒水,游客可以自己准备必要的食品);
4、景点标准:费用已经包含行程中景点第一道门票;我社根据时间及具体情况,在保证不降低标准的情况下对行程游览顺序进行前后调整。
5、另付费项目:
(1)、自费项目:九乡索道30元/人;观音峡滑道车32元/人
自费景点:以下景点和娱乐项目需要游客另行付费,可自由选择参加,拉市海骑马划船280元起、丽水金沙歌舞表演140—180元、洱海小游船180元、边陲古寨风情园100元
(2)、行程中另行付费的各游览项目的价格包括每一游览项目的景点门票、前往该游览项目所需要的交通费、导游服务费等综合服务费。以上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,由地接社根据旅游者自愿原则进行选择并给予安排,并委托地接社导游直接向旅游者收取以上费用,对此组团社均认可;
其他补充:
1、导游标准:提供专职导游服务;
2、旅游保险:旅行社责任险、旅游综合险;
3、儿 童:小于12岁(不含12岁),只含旅游目的地汽车车位、半餐(不占餐位), 不含景点门票、不占床,其它费用自理;大于12岁(含12岁),按成人操作。
4、70岁及以上算老年人恕我社不便接待,如旅客脱团或离团,地接社将不退还费用,脱团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游客自己承担,还需补齐相关旅游费用150元/人/天;
5、如客人持有“老年证、导游证、军官证、记者证、教师证”等证件,一律不予以退还景点费用及享受景点优惠;客人如自愿放弃游览景点、赠送景点、住宿、餐、购物及自理项目等,我社不退费;
6、请客人认真填写旅行社意见反馈单,我社处理投诉凭客人意见单为准;游客投诉以在当地填写的意见书反馈表为准;若出现任何投诉请在第一时间告知导游,尽量在回团前处理结束。结束行程之后一7天内处理未解决的投诉,过期不再受理;
7、请组团社严格按照国家旅游局最新版本的《国内旅游合同》的相关要求与客人签订合同,并在合同中明确以下几点,否则产生的一切投诉和损失,将由组团社自行承担。
(1)、此行程会出现转团或拼团的情况,请组团社提前告知客人并在合同中明确。
(2)、因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造成游客增加的费用由客人自理,地接社只负责协助办理相关事宜;未产生的费用组团社按照实际成本退还。
(3)、如果客人因自己购物的需要而自愿要求增加购物店,请组团社在合同中注明系客人自愿要求参加,并非由我社安排的购物活动。并写上购物店的数量和名称。
温馨小提示:
1、云南地处云贵高原,一里不同俗十里不同天,气候变化较快,请出团前注意当地天气预报。
2、云南属少数民族地区请尊重当地少数民族的宗教及生活习惯,避免和少数民族的人有什么冲突。
3、出行必备:雨衣或雨伞、运动鞋、感冒药、肠胃药、防虫膏药、防晒油、太阳帽、太阳镜等。
4、选购纪念商品、当地土特产时,请注意货比三家,同时注意不要随意去动摆设的样品,以防意外损坏。